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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9日 fb日记中午小肥仔过来探我,并成功屈我报告一顿,在东门外的一间新餐馆。点了4个菜,抽奖抽了一个(西芹炒腐竹-_-),一共花了120大洋,大家感觉性价比比较低,主要是菜做得不好,分量很不够。
晚上则是两位PwCer青生和RK,带了我去北岸的一家酒吧。东西,老实说,只能是过得去,但格调确实不错,除了偶尔播些奇怪的音乐。坐在临窗的座位,看着窗外的江景,我发现以后跟四大的朋友吃饭的机会将越来越少了,所以有机会就要找某些人吃饭了,不管是请还是被请。
P.S 红酒确实是个好东西,用来放松,效果一流。 9月27日 主捎来的一封信亲爱的朋友: 体检日在家过中秋的时候收到一个大煞风景的消息,27号入职体检,这就意味着我只能过完中秋的第二天就赶回广州。
国企的体检,如我所料,只是走个形式。大致波澜不惊,就只是排个队而已。
不过中间有个尴尬的插曲。
胸透的时候,我和三位女生被医生一起推进了X光室。空荡荡的房子里,除了一台X光机,居然还有一个显示屏,实时显现透视结果。
第一位上去的是个女生,透视的流程跟平时其实差不多,主要查看肺部有无阴影。只是。。。那台X光机一开始的辐射强度不足,只能穿透衣服。。 9月24日 选择9月24日,毕业典礼后3个月。
连续在跟奸夫的语聊中,提到我面对的信仰缺失的困境。当我面对社会的众多丑恶和无奈,不断退让,甩开信仰的羁绊时,却没有换回想象中的洒脱,而是深深而绝望的虚无感,在每一天不断的加强。
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,是的,这就是。
当生命中再没有确定的原则指导我的选择时,选择就会变得盲目。
我究竟需要什么。。。 9月17日 是什么让我们感到安全(内有矫情慎入)从8月中的网申,到拿到第一个像样的offer,用了一个月时间,事情顺利得有点诡异了,可能是我之前太多挫折了吧。周围的人都说这个公司不错,父母也劝我接受。
伟哥说,有了offer,人说话也会底气足很多。确实,能够感觉自己现在的心态又开始回复到自信状态了。
但是我变了吗?今天的我跟昨天的我相比有什么不同呢?
没有。还是那么长,胡须则更长。
在这个变得这么快的世界里,有什么能让我们真的感觉安全的呢?
工作?收入?
抑或事业?
我不知道。 9月11日 纪念9.11换了背景音乐。
今天是9.11六周年纪念,管院组织了一个纪念沙龙。一个ABC过来交流看法。
7点就到了那里,结果被当作苦力帮了3个来回的凳子。
7:30准时开始,James Chane上台介绍了他在九一一当时的感受,并请了几个美国朋友上台分享他们的看法。
进行到一半的时候James请了一个看起来很yeah的老头上来,老头身穿无袖衬衫,大黄领带,腰间还挂着警徽,我看着眼熟。James介绍了一下,我才想起来,原来是黄锦波。
跟外表一样,黄的发言也是特立独行。当政客久了,说话很有鼓动力。他主要谈的是实用主义,即当受到侵害时,战争和杀戮都是必要的。他发言的时候有老外就开始反对他,现场气氛变得比较紧张。
James问有没有人提问,我便问了黄一个问题,大意是,美国的立国之本在于对生命,自由以及追求幸福权利的尊重,而非杀戮。当人民感到不安全而将自己的权利不断的让渡给政府时,一个威权政府是否会出现?甚至更恐怖的,一个奥威尔式的“老大哥看着你”的国家会产生?
黄看起来很不爽,站起来说:我已经说过了,我们的政府是民选的政府,当政府做得不好时,民众可以用选票把政府推下去。
显然,他没听懂我的意思。我想问的是当人民因为不安而主动让渡权利时,集体无意识会不会出现而使得政府可以顺着民意盗取民权。这个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情,纳粹德国不就是这样吗?不过,我没问了,看到James Chane在那里也很尴尬,我想起他今晚的目的原本是来宣传和平的,还是不要让他难做了。 9月7日 判决书没别的意思,模仿彭宇案的判决书的,觉得这个世界越来越好玩了。 又:法学院的同学们,你们学了4年法律有bird用啊?干脆一起学那个雕像,左手捧书,右手举球,嘴里高喊:读书顶个球! 判决书 原告:赖X 被告:无名 原告赖X诉称,2007年某月某日上午,原告在深圳市某路停车,车型为享受撞死人不赔钱特权的宝马跑车。原告在半小时后发现车钥匙遗失。不久,接到一陌生来电(后证实是被告手机),承认偷窃原告钥匙,并愿意将其归还原告。双方约定于半小时后在深圳某处碰面,被告将钥匙归还原告并道歉。原告诉称,在发现钥匙被窃的那段时间里,焦虑不安,月经失调,前列腺发炎,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40460.7元,护理费4497元,营养费3000元,伙食费346元,伙食补助费630元,残疾赔偿金71985.6元,精神损失费15000元,鉴定费500元,共计人民币136419.3元,并由被告承担所有诉讼费用。 被告辩称,被告经过原告的跑车时,发现其钥匙插在车尾箱上。猜想是原告用完车尾箱忘记拨出钥匙。为了避免原告的财产受到损害,被告将钥匙拔下代为保管,并在车窗雨拨上夹放一张纸条,告知钥匙下落及留下被告联系方式。半小时后,被告收到原告电话,双方约定于深圳某处见面,被告准时出现并归还原告钥匙,原告当时不断向被告致谢。 一、原告钥匙遗失是否由于被窃 本院认为原告钥匙遗失的原因在于被窃,且为被告所窃,理由如下: 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,越贵重的物品,人们对于其珍视程度会越高。原告的车型乃名扬全国的撞死人不用偿命的宝马跑车,可见其价值之高。原告无理由会将如此重要的车钥匙随处遗忘,给社会带来隐患。从常理分析,如果被告确实拾获原告车钥匙,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将其车开走并卖给黑市车行以套取现金,考虑到被告工作于一家金融机构,此套利做法更符合常理。如果被告是做好事,在见面时当提出要求原告车主给予报酬回报,但被告当时自行离开,未做此等选择,其行为显然与情理向悖。 二、被告是否应赔偿原告各种损失 本院认为,原告驾驶撞死人不用偿命的宝马,显示其身份高于一般人员,想必日理万鸡。其钥匙遗失,对于原告心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,将严重危害其身心健康。考虑到法庭所肩负的社会责任,必须对被告这一危害社会的行为予以惩戒,据此,采纳原告的赔偿诉讼请求,被告须履行对于原告的赔偿义务。 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本院递交上诉状,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,上诉于无厘头省六月飞霜市超级人民法院。 9月2日 speechlessThe more you know, the more you unknow. 今天跟昆少聊天,说起最近思维的无力,大家都有同感。不知这是不是后大学时代的共同特质。 很明显的症状就是我们都很少写博了。不是没东西写,是没有情绪写。有些事情,都知道是那么一回事了,写了也不会有什么改变;更多的事情,是我们知道得越深入,越觉得没办法发表看法。 与其想那么多,不如吃饭更实际。我知道朋友们都开始发工资了,接下来的日子打算轮流找人蹭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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